来源:中国法治宣传维权网
司法鉴定是法院查明事实真相,确定法律关系,评判责任承担的重要法律程序,也是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的“推进器”。客观公正的司法鉴定结果,结合法院干警的释法说理,能够高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。近日,安徽省青阳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借助这个“推进器”,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。
“法官,你们可得给我主持公道,我家都成水帘洞了,一进门就有一股子霉味,人根本没得法子住……”
原来,原被告系一楼、二楼的邻居。2022年原告家卫生间吊顶出现滴水现象,原告找小区物业,经检查系二楼被告家卫生间漏水所致,经物业调解,被告承担了原告修缮卫生间吊顶的部分费用。2024年3月原告发现自家餐厅吊顶也出现漏水,找到被告,经物业调解未果,原告诉至法院。法院调解后,被告对自家卫生间破损的公用管道进行了维修,维修费用由原、被告及该栋上下相邻的五户居民予以均摊,原告撤诉。
然而,过了一段时间,原告发现家里餐厅屋顶再次渗水,严重时需用桶接水,原告找被告协商要求维修,被告称管道先前已维修好不一定是他家原因予以拒绝,原告又诉至法院。
诉讼过程中,双方各执一词,调解一时陷入僵局。原告申请对漏水原因及吊顶维修费用进行鉴定。法院依据原告的鉴定申请依法对外委托鉴定。经鉴定人员现场查看,提出先对被告家里的卫生间进行闭水试验,然后再对公共管道、厨房等用水点一一进行排查鉴定,鉴定费用需15000元。闭水试验后,原告家的餐厅明显有水渗出,被告见此认可其家里的卫生间漏水这一事实。后被告提出先自行将卫生间防水予以重做,而原告则担心这种漏水情况发生好几年了,每次不找物业被告都不积极配合查明漏水原因,现其已两次起诉至法院。此次闭水试验已查明自家的餐厅屋顶渗水系被告家卫生间漏水所致,但说不定被告从厨房或卫生间接了一根水管到他家阳台,这些地方不保证不漏水,万里长征就差这一步,说什么也不同意被告先重做卫生间防水,坚持要求鉴定机构继续进行鉴定。
在此情况下,经与鉴定机构沟通,鉴定机构表示后续鉴定如不再继续做,则只收取鉴定人员现场勘查费2000元,其他预交的鉴定费可以退还。承办法官与院技术室人员从双方当事人切身利益出发,结合工作经验,向双方剖析鉴定成本、鉴定费用承担等风险情况,动员双方互谅互让,理性解决问题。后经多次沟通交流,被告承诺假如自家的卫生间防水重做后经闭水试验,原告家餐厅仍漏水,同意由鉴定机构进一步查找漏水原因,并表示不管什么原因导致渗水,都对原告家餐厅吊顶进行维修并承担所发生的鉴定费用。原告也同意后续鉴定暂时不做,由被告先行重做卫生间防水。于是,被告重做了卫生间防水,法院也组织双方再次做闭水试验,这次原告家餐厅未出现渗水。后在被告家正常用水一段时日后,原告家餐厅仍未出现渗水情况,法院遂适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最终,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,被告当庭支付原告餐厅吊顶维修费3000元和鉴定人员现场勘查费2000元,共计5000元,原告撤回鉴定申请并自愿承担了诉讼费,案件即时清结。
司法鉴定的目的并非机械的“一鉴了之”,秉持“如我在诉”的意识用心服务,促进当事人化解矛盾,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今后,青阳县法院将不断健全“审鉴调”联动机制,有效推动司法资源合理分配,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。(蒋桂荣 施青林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