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中国法制宣传维权网
本网讯(记者程东建 通讯员彭世繁)春节刚过,河南西华县政协委员驻法院服务站开门上班,就逢喜事连连,3月3日收到了花园居委会群众代表送来的锦旗;3月4日,又收到了华泰办事处姚庄村民高某某送来的锦旗。

原来事情是这样,2025年12月20日,迟营镇花园居委会部分群众围住县委综治中心,反映有人霸占他们的土地不还,请求领导尽快处理。综治中心主任高闯接待了群众代表,代表反映说,华泰办事处姚庄村民高某某租赁本居委会一、二、四组土地合同到期后,拒不交还土地,经多次协商仍以各种理由拖延,甚至采取"玩失踪"方式回避问题,群众强烈要求政府支持强行清除地面附属物。
高闯主任初步了解情况后,敏锐察觉到可能发生极端事件的风险很大,极为重视,立即指定在综治中心值班的县政协驻法院服务站调解员介入,并指示深入群众、深入实地,全面调查了解事件实情,本着“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”的原则,尽快协调化解矛盾。
县政协驻法院服务站调解员与高某某沟通得知:高某某于2015年10月租赁该村三个村民小组共计42.6亩土地,租赁期为10年。次年春季种植名优桃树品种,目前正值盛果期。高某某表示,若此时清除桃树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,需要延续租赁此土地,情绪激动时甚至扬言"谁砍树跟谁拼命"。
而花园居委会群众说,高某某租赁的土地已经到期,就应该归还集体,土地上有树,他不砍我们替他砍。面对这一复杂情况,调解员首先采取措施稳定双方激动情绪,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基础。
此后近两个月时间里,连春节期间也不休息,调解员团队多次走村串户,深入细致做思想工作,一方面多次与村民代表面对面沟通,引导其换位思考,从大局稳定角度理性看待问题;另一方面积极做高某某思想工作,明确指出合同到期后需依法依规处理,若希望继续承包应主动与村民协商,体谅群众诉求。
思想通一通百通。通过反复沟通协调,高某某体谅了群众诉求,主动向群众代表要求延续租赁土地;群众代表也谅解了高某某的果树正值盛果期砍了可惜,最终达成一致意见,签约了土地延续租赁手续,双方握手言和,成功避免了一场可能发生的群体极端事件。
县政协驻法院服务站调解员调解这起土地纠纷案件,认真细致,依法又动情,群众代表、高某某双方都很满意,所以双方都送来了锦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