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古魏杂文公众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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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违建乱象屡禁不止,到食品安全隐患暗藏,从违规开采破坏生态,到钓鱼式执法侵害群众权益,再到腐败与黑恶势力滋生蔓延,诸多关乎公共利益、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,屡屡是记者历经曲折,暗访调查,最后抽丝剥茧,才将真相公之于众。而每一次舆论哗然之后,地方政府与监管部门才匆匆“火速行动”,成立专项调查组,祭出查封、撤职、吊销执照、刑拘等一系列雷霆手段,看似雷厉风行,却难掩监管缺位、事后补救的尴尬。
2026年央视“3・15”晚会再次印证了这一怪象:黑心“漂白鸡爪”、网红“万能神药”外泌体、增高骗局、“私域营销”围猎老人、“狂飙”租赁电动自行车、AI大模型遭“投毒”、“荐股分成”等7大消费乱象被曝光……而 这些侵害消费者权益、触碰行业底线的违法行为,并非一朝一夕形成,不少问题早已露出端倪、投诉不断,却始终未能得到监管部门的及时干预。直到记者曝光、舆论发酵,相关部门才连夜出击、全面彻查,这种“不曝光不行动、曝光后忙补救” 的事后监管,看似尽职尽责,实则是失职失责的典型表现。
人们不禁要问:问题暴发之前,监管部门哪里去了?诸多乱象长期存在,绝非毫无征兆,群众的投诉、行业的乱象、市场的异动,本就是最清晰的风险信号。是日常监管流于形式、麻木懈怠,是履职不力、尸位素餐,还是刻意回避、选择性失明?无论是哪一种,都背离了监管的初心与使命。监管的核心要义,在于防患于未然,在于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,而不是坐等问题发酵、舆论施压,才被动出手、亡羊补牢。这种“事后诸葛亮”式的监管,不仅让群众利益遭受实实在在的损害,透支了政府公信力,更让违法违规行为有了可乘之机,助长了歪风邪气。
监管缺位的背后,是责任链条的松动,是追责机制的缺失。长期以来,部分监管部门存在“重事后查处、轻日常监管”的误区,认为只要问题曝光后及时处置,就能敷衍了事;部分工作人员缺乏责任担当,对身边的违法违规现象视而不见,即便因监管不力引发问题,也无需承担相应后果。这种权责不对等的状态,让日常监管沦为摆设,让“记者揭盖”成为常态,最终陷入“曝光——查处——再曝光——再查处”的恶性循环。
杜绝事后监管,破除“揭盖怪象”,关键在于扎紧制度的笼子,建立刚性追责机制。不能再让监管部门只做“救火队员”,而要倒逼其当好“守护人”。应当明确监管责任清单,划定履职底线,对于经上级纪委监委核查、记者调查曝光、群众实名举报,且经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案件,一旦达到一定数量,必须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。将监管成效与政绩考核、职务晋升直接挂钩,让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者付出代价,让失职渎职者无处遁形,真正实现“有权必有责、有责要担当、失责必追究”。
监管是维护市场秩序、守护群众利益的第一道防线,容不得半点敷衍和懈怠。日常监管多一分用心,群众就多一分安心;事前防范多一分力度,社会就少一分隐患。别再让记者的暗访笔杆,替代监管部门的执法利剑;别再让舆论的压力,成为推动监管履职的唯一动力。唯有以严格的制度压实监管责任,以刚性的追责倒逼主动作为,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,才能从根源上消除各类乱象,让“事后补救”变为 “事前防控”,真正筑牢守护公共利益的坚实屏障。
责任编辑 程东建 徐红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