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中国法治宣传维权网
近日,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法庭“搬”进了一家异地养老院,为一名因突发脑梗、无法站立的老年被告人成功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,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的人文关怀与温度。
该案被告人章某年过六旬,因突发脑梗已无法自主行走,长期卧床,现于异地某养老院接受照料。考虑到被告人的身体状况,为确保案件审理顺利进行,同时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,承办法官在综合评估后,决定前往被告人所在的养老院进行一场特殊的“上门庭审”。
当日,由法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合议庭,携书记员等工作人员,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车程抵达该养老院。经过简单而认真的布置,一个庄重而简易的临时法庭在养老院的房间内设立起来。庭审过程中,法官严格按照法律程序,有序进行了法庭调查、举证质证、法庭辩论等环节。尽管条件有限,但整个庭审过程规范严谨、秩序井然。法官充分听取了被告人的陈述和意见,虚弱的被告人坐在轮椅上,全程参与了庭审,法律赋予的各项诉讼权利得到了切实保障。
此次“上门庭审”,是青阳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,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,又体现了对特殊人群的司法关怀和人性化处理,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。今后,青阳法院将继续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新举措,让司法服务更加贴近群众,让公平正义以看得见、摸得着的方式实现。(朱昌宾 施青林 关彥茹)
责任编辑 程东建